各系(部)、处(室):
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实践教学管理,实现管理的科学化、精细化、规范化,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,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重新修订和制定了《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办法》和《实践教学课时认定与津贴发放办法》,请各系(部)、处(室)认真组织学习,广泛征求意见,于2011年1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馈意见汇总后交到教务处或人事处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、人事处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
附件:
1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践教学管理办法
2、实践教学课时认定与津贴发放办法